北交所网站昨日披露关于终止对浙江公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的决定。
北交所于2023年12月28日受理了公元新能提交的公开发行相关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2024年6月3日,公元新能向北交所提交了《浙江公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报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北交所决定终止公元新能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审核。
公元新能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系列产品和新能源领域节能环保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其中太阳能光伏系列产品主要包括太阳能光伏组件、光伏发电系统、光伏建筑一体化等;新能源领域节能环保产品主要包括太阳能灯具、低压灯具、新能源储能等应用产品。公元新能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发电、庭院美化、智能家居、道路交通、户外野营、移动储能等场景。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元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元新能95,000,000股普通股,占公元新能股份总额的68.27%,公元股份通过其控制的子公司公元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元国贸”)间接持有公元新能3.59%的股份,合计控制公元新能71.86%的股份,为公元新能的直接控股股东。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元集团”)通过公元股份间接持有公元新能71.86%的股份,为公元新能的间接控股股东。
根据公元股份的公开信息披露,张建均和卢彩芬为夫妻关系,其二人共同控制公元股份,为公元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公元股份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元新能71.86%的股份,因此,张建均和卢彩芬夫妇通过其控制的公元股份及公元国贸,合计控制公元新能71.86%的股份,为公元新能的实际控制人。
公元新能原拟在北交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0,000,000股。公元新能及主承销商可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4,500,000股,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公元新能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4,500,000股。
公元新能原拟募集资金16,352.72万元,分别用于安徽500MW高效N型光伏组件生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性资金。
公元新能的保荐机构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保荐代表人为潘洵、蒋根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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