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省正值“七下八上”防汛期,辽宁省财政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会同省水利厅积极争取并及时下达中央财政水利应急救灾资金2300万元,支持各地抓紧做好防汛工作。
此次资金覆盖全省各市,主要用于对堤坝、水库、蓄滞洪区围堤、重要海堤及其涵闸、泵站、河道工程及设施等水利设施的修复,及救灾所需的防汛通讯、监测预警相关设施设备修复等方面的补助。省财政厅将按月调度资金执行情况,督促各地抓紧组织项目实施,管好用好防汛资金,确保资金落地见效,切实发挥预期效益。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与省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及时跟踪关注全省汛情发展态势,继续做好省以上资金筹措准备,为支持各地安全度汛做好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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