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关于对有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5月30日对外发布。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是记者30日从商务部官方网站获悉的。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决定对航空航天结构件及发动机制造相关装备及软件、技术,燃气涡轮发动机/燃气轮机制造相关装备及软件、技术,航天服面窗相关装备及软件、技术,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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