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推进社保扩面提量、经办服务、基金安全规范等工作。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完成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每月按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自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提高20元,10月底前各县将陆续发放到位。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1-9月为9.18万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在曲阜、金乡、微山、汶上等4个县开展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经济组织补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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